世界上有非常多的动物,但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。我家养了一只可爱的小狗,它的名字叫点点。 点点浑身雪白雪白的,只有左耳朵尖沾了一撮小黑毛。它的耳朵总支棱着,楼道里有人上楼梯,它先听见,立刻就转头往门口跑。眼睛圆溜溜的,像两颗浸在水里的黑玻璃珠,湿乎乎的小鼻子一抽一抽,闻见我书包里藏的火腿肠,老远就往我这边冲。天热的时候,它总把粉粉的长舌头拖出来,呼哧呼哧地喘气,粗粗的大尾巴翘得老高,走一步晃三晃,连屁股都跟着一起扭。 它是我的跟屁虫,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。我写作业,它就趴在我脚边啃自己的玩具骨头;我蹲在地上系鞋带,它还会凑过来,用脑袋蹭我的手背。上次我考试没考好,趴在桌上闷着不说话,它本来在阳台晒太阳,悄悄溜过来,一下蹦到沙发上,把脑袋搁在我腿上,我摸了摸它软乎乎的毛,刚才堵在心里的不开心,一下就散了。点点还是个小馋鬼,只要厨房里飘出炖牛肉的香味,它马上就蹲在厨房门口,尾巴拍得地板啪啪响,连平时最爱啃的小皮球扔在脚边,都看都不看一眼。它平时最爱做的事就三件:趴在阳台晒太阳、蜷在我拖鞋旁边睡觉、追着小皮球满院子跑,其中玩球是它最疯的爱好。 每次我从柜子里掏出那只橙红色的小皮球,它立刻就蹦起来,围着我转两圈,蹲在我面前盯着球,尾巴摇得快成小风扇。我手一扬把球扔出去,它“嗖”地一下就窜出去,爪子扒着草堆把球叼住,又颠颠地跑回来,把球往我脚边一放,抬着脑袋直瞅我,等着我再扔一次。它还听得懂不少话,我说“坐下”,它立马屁股着地;我说“递爪”,它就把前爪搭在我手心里,特别乖。 跟点点一起过了快两年,我越来越喜欢它。它不光长得好玩、蹦蹦跳跳总给我添乐子,更是我最贴心的小玩伴。每天放学推开门,看见它摇着尾巴朝我冲过来,我就觉得,这一天的日子都暖乎乎的。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,我的好朋友点点。

Comments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Sign In

Register

Reset Password

Please enter your username or email address, you will receive a link to create a new password via email.